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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孝经》还把道德规范与法律联系起来,提出要借用国家法律的权威维护道德秩序。

“以显父母”,是孝之终。主张“孝”要“始于事亲,中于事君,终于立身”,并按照父亲的生老病死等生命过程,提出“孝”的具体要求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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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孝经》还把道德规范与法律联系起来,提出要借用国家法律的权威维护道德秩序。

“以显父母”,是孝之终。主张“孝”要“始于事亲,中于事君,终于立身”,并按照父亲的生老病死等生命过程,提出“孝”的具体要求:

“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病则致其忧,丧则致其哀,祭则致其严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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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刑辅孝

唐律

(三)概述家庭伦理之孝行

《纪孝行》《谏争》《丧亲》

1、生养死祭

2、父母有过则諫,则不陷身于无义

不盲目从君之命

(四)对孝道理论的发展

1、孝道理论依据(宇宙论-天经地义、人性论)

四、孝经的影响(孝道总和;理论依据;精神生活追求;成为社会教育人才、选拔人才的教材和标准; 成为社会规范的准绳)

胡适《我的儿子》 

农村老人养老的语录。家有一老,如有一宝。

羊有跪乳之恩,鸦有反哺之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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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课老师
  • 陕西师范大学教授
    党怀兴,教授,博士生导师,1962年10月生,陕西合阳人。1983年获陕西师范大学学士学位,1986年获北京师范大学文学硕士学位,2003年获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博士学位。1995年至2004年任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,2004年至2012年任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,2012年7月起任校长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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